各專業(yè):
根據學校2012年暑假工作安排,現將我校2012年暑期留校學生住宿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假期學生原則上不予留校,各學院要按照學校規(guī)定嚴格條件審批。下列確因需要的學生,在征得家長同意后可以申請留宿:
(一)參加學校、學院集中組織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學生;
(二)參加教學計劃內生產教學實習或輔修的學生;
(三)參加考研輔導班的畢業(yè)班學生;
(四)路途遙遠及家庭經濟困難的外省學生;
(五)其他特殊原因。
二、申請辦理及程序
(一)個人申請:6月14日- 6月22日,擬留宿學生本人在學院網站下載經濟技術學院暑期留宿申請表和暑期留宿安全協(xié)議進行填寫(見附件),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三份,由輔導員(班主任)審核簽字;
(二)學院審核:6月25日前,學院根據各班級報送的暑期留宿申請表、暑期留宿安全協(xié)議和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審核意見,打印匯總表加印報送學生處;
(三)學校復核:6月25 - 30日,校學生處復核后,反饋至學院及宿管部門;
三、留宿管理
(一)假期留校學生的管理主要由學院負責,學院需準確掌握學生假期動向;
(二)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在宿舍區(qū)內要服從宿管中心的統(tǒng)一管理;
(三)學生留校住宿期間要特別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貴重物品(如電腦)要妥善安放,責任自負;
(四)學生應在宿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的宿舍住宿,不得私自調換寢室和留宿他人;
(五)學生在暑期留校期間一經發(fā)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暑假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違紀條例進行處理。
安徽農業(yè)大學經濟技術學院學生工作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